※ 天主教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暨研究所:新聞公告 ※
一、依據「輔仁大學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設置要點」辦理。 二、本獎學金審查原則以家境貧困、品行端正為主要考量,並輔以學業成績做為次要考量,如具有社團領導、社會服務或工讀經驗尤佳。 三、 申請資格: (一)本校大學部(二至四年級)在學學生。(研究生限發生意 外變故者) (二)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。 (三)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; 有特殊原因,如意外變故,或參加特殊比賽訓練,以致無法達到標準者,得提供具體事證說明,參加申請。 (四)有社團領導經驗,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為優先。 (五) 受領本獎學金者,得兼領其他獎學金,其總額30,000 元 為限。全年全部獎學金90,000元為限。 四、繳交資料: (一)申請書。 (二)戶籍謄本。 (三)國稅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家庭成 員每人的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。 (四)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(無者免附)。 (五)上學年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)。 (六)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其他相 關證明文件。 (七)有社團經驗、社會服務或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或獎狀。 (八)詳細自傳、履歷表、大頭照。 (九)導師或教師推薦信1 封。 (十)上述第1‐9 項文件之電子檔資料及光碟1 片。 欲申請的學生請於10月30日前,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。 相關檔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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