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天主教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暨研究所:新聞公告 ※
☆獎勵方案: 本校學士班(含進修部)應屆畢業生第一學年至第三學年,(學士後法律學系第一學年至第二學年)學業成績為全班前10%,經甄試入學就讀本校碩士班者,得免除第一學期學雜費,如第一學期表現優異且無懲處紀錄者,其第二學期學雜費亦得免除之。若於獎勵期間休學者需退回原獎助款項。延修生亦得比照應屆畢業生提出申請。 ☆名額及分配原則: 本獎學金每學年以頒發50名為原則,各碩士班系所得先分配1名,依考生甄試成績高低核給,其後所餘名額依申請者學業平均成績排名百分比高低分配,每系所每輪分配1名,至名額用盡為止,如遇第50名成績排名百分比相同時則增額核發。 相關檔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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