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天主教輔仁大學歷史學系暨研究所:新聞公告 ※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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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學年度「輔仁大學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」申請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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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「輔仁大學任江履昇女士清寒獎學金設置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獎學金審查原則以家境貧困、品行端正為主要考量,並輔以學業成績做為次要考量,如具有社團領導、社會服務或工讀經驗尤佳。
三、 申請資格:
(一)本校大學部(二至四年級)在學學生。(研究生限發生意
外變故者)
(二) 家境清寒或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。
(三)上學年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,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;
有特殊原因,如意外變故,或參加特殊比賽訓練,以致無法達到標準者,得提供具體事證說明,參加申請。
(四)有社團領導經驗,社會服務或工讀證明者為優先。
(五) 受領本獎學金者,得兼領其他獎學金,其總額30,000 元
為限。全年全部獎學金90,000元為限。
四、繳交資料:
(一)申請書。
(二)戶籍謄本。
(三)國稅局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家庭成
員每人的財產歸屬資料清單。
(四)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(無者免附)。
(五)上學年成績單(含班級排名)。
(六)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者請附說明書並經導師核章或其他相
關證明文件。
(七)有社團經驗、社會服務或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或獎狀。
(八)詳細自傳、履歷表、大頭照。
(九)導師或教師推薦信1 封。
(十)上述第1‐9 項文件之電子檔資料及光碟1 片。

欲申請的學生請於10月30日前,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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