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學年度第2學期「生活助學金」申辦事宜

一、

申請期間:106年1月3日起至1月13日止。

二、

辦理地點:請至野聲樓一樓YP104室生活輔導組申辦(承辦人李慈麒先生,電話2905-3101)。

三、

申請資格: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,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以下各款條件之本校學生:

  

(一)在學且未辦理休學者(不含延修生及碩士在職專班學生)。

  

(二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,大學部學生達60分以上、研究所學生達70分以上者(本項目由生輔組統一查核)。

  

(三)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者。

  

(四)未在本校請領低收入戶就學補助、原住民族學生工讀助學金、原住民族學生低收入戶工讀助學金或其他相類政府補助者。

  

(五)未在本校辦理銀行生活費申貸者。

  

(六)未申領本校清寒助學金者。

四、

檢附資料:

  

(一)申請表乙份(生輔組網頁下載)(附件3)。

  

(二)國稅局綜合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。應含父母雙方與申請人本人;申請人如為單親子女,則僅含監護人一方及申請人本人;如申請人已婚者,應另含配偶。

  

(三)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(有者請檢附影本,無者免附)。

  

(四)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請領之全戶戶籍謄本(可用詳細記事之甲式戶口名簿替代)。

五、

補助金額及服務時數:每名每月生活助學金六千元,每期以3個月計;大學部學生每月應服務40小時、研究所學生每月應服務30小時。

六、

申請程序: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將說明五指定資料送交生輔組,並至學生事務處獎(助)學金系統(http://smis.fju.edu.tw/fjugrant/)登錄助學金領取方式。

 

附加檔案大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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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DF icon 執行要點67.27 KB
Microsoft Office document icon 生活助學金申請書61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