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修讀學分學程申請公告
由 黃若瑜 在 2018年03月20日(二) 09:15 發表
一、申請資格:符合各學分學程規定之學生均可申請。
二、申請流程:
(一)下載申請單:至教務處網站下載。網址:http://www.academic.fju.edu.tw/newsDetail.jsp?newsID=115&newsClassID=15
(二)申請日期:107年4月30日至5月8日。請於規定申請日期內填妥學生修讀學分學程申請單,經主系系(所)主管簽准後,將應繳交之相關資料逕交各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審核。
(三)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審核:107年5月9日至5月21日。
(四)註冊組複審:107年5月31日前完成。
(五)公布核定名單:107年6月5日。
教務處網站及各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公告欄公布合格名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