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學年度修讀學分學程申請公告

 

一、申請資格:符合各學分學程規定之學生均可申請。

二、申請流程:

(一)下載申請單:至教務處網站下載。網址:http://www.academic.fju.edu.tw/newsDetail.jsp?newsID=115&newsClassID=15

(二)申請日期:107年4月30日至5月8日。請於規定申請日期內填妥學生修讀學分學程申請單,經主系系(所)主管簽准後,將應繳交之相關資料逕交各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審核。

(三)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審核:107年5月9日至5月21日。

(四)註冊組複審:107年5月31日前完成。

(五)公布核定名單:107年6月5日。

教務處網站及各學分學程設置單位公告欄公布合格名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