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第2學期「清寒學生助學金」申辦事宜

 

一、 依據「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 清寒助學生由各學系受理申請及審查資格,名額以各學系組班別數為準。

三、 清寒助學金屬附服務負擔性質,領取同學每月應於所屬學系進行服務學習達30小時,每期以3個月計,每名每月給與助學金6,000元整。本期清寒助學生服務期間為110年3月至5月。

四、申請同學請至學生事務處獎(助)學金系統(http://smis.fju.edu.tw/fjugrant/):

(一)搜尋「清寒助學金」項目,登錄取得預約申請序號填入申請表;

(二)於「個人設定」頁面填註個人金融帳號。

五、欲申請者請於109年12月31日(週四)前將個人申請書及指定證明文件繳交至系助教室(LI212)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