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修讀「學分(微)學程」申請公告

 

一、申請資格:符合各學分(微)學程規定之學生均可申請修讀。

二、申請程序:請於112年4月27日至5月4日規定申請期間內至學生資訊入口網登入→「學籍註冊」→「跨領域學習申請」→「學分學程申請」→「申請表」(填妥申請表儲存並確認送出,即完成線上申請程序)。

三、繳交申請資料:下載列印申請表,經主系系(所)主管審核簽章後,連同申請學分(微)學程規定應繳交資料,逕交各學分(微)學程設置單位審核。

四、學生每學年申請至多二個學分(微)學程,註冊組複核後,以學生申請學分(微)學程志願序核定修讀。

五、修讀學分(微)學程核定名單訂於112年6月1日於本校教務處網頁公告

其餘詳細內容請參閱教務處公告:http://www.academic.fju.edu.tw/newsDetail.jsp?newsID=303&newsClassID=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