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
僑生獎學金
1.
申請資格:學士班在學僑生。
2.
名額:每學年6名。
3.
金額:每名新台幣壹萬元。
(二)
清寒學生助學金
申請資格:學士班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變故之在學生。
※欲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於112年4月28日(週五)前繳交至系助教室(LI212)辦理。